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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上海市、青浦区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作者:东方中学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按照上级部署,结合青浦实际,现将青浦区教育系统市、区园丁奖评选表彰工作布置如下:

一、奖励名额

2021 年“上海市园丁奖”的奖励名额为 1000 名左右,分配给青浦区的名额为 44 名。 2021 年市、区园丁奖的奖励名额共为 350名左右。

二、评选对象、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2021 年园丁奖评选对象为本市、本区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范围为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校外教育机构、市教委直属教育单位,以及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评选条件

凡园丁奖获得者, 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 5 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园丁奖评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各单位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区基金会。区教育局会同区基金会进行材料审核。之后,经教育局研究后,确定正式人选,公示一周后,报市基金会。

4.上次获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5.区属中职校名额由区统一分配;非区属和行业管辖的中职校,由市教委职教处负责名额分配,并协调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做好评选工作。

6.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7.按照“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的要求,全体党政正职领导和初中及以上学段(级别)单位的党政副职领导均不作为“一线教师”参与园丁奖的评选,并严格控制在总额的 15%以内,全体党政正职领导的园丁奖评选由教育局统筹进行,初中及以上学段(级别)单位的党政副职领导纳入所在单位推荐,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园丁奖分配额度在 2 人及以下的单位,候选人推荐应以一线教师为主,一般不推荐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其他行政管理人员。

8.各单位在推荐市园丁奖候选人时,候选人应从区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即相应的称号获得者(其中也包括区行政记功、嘉奖的获得者)中产生,并在申报表上注明,凡确定为推荐市园丁奖正式候选人的人员需重新填写《上海市 2021 年园丁奖申报表》,区园丁奖推荐人选参照市园丁奖条件、标准,择优推荐。

9.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有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行为的,不予推荐。

四、创新评选和奖励方法

1.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学校和区要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使评选活动更好地发挥褒扬先进、激励上进的作用。

2.要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园丁之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五、评选表彰工作日程安排

1.5 月初,部署 2021 年园丁奖评选工作。

2.5 月 17 日至 5 月 21 日,各单位将《2021 年园丁奖申报表》(必须双面打印且不破坏原表格模式)和《××学校 2021 年园丁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后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公园东路1155 号 219 室),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科王译 rtx,联系电话:69713952。

3.5 月 30 日前,区基金会、区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 2021 年市和区园丁奖人选,并将“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相关材料上报市基金会秘书处。

4.9 月 10 日教师节前后,进行表彰颁奖。


附件:一、 2021 年青浦教育系统园丁奖名额分配表

二、 2021 年园丁奖申报表

三、××学校 2021 年园丁奖申报汇总表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教育基金会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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