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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作者:东方中学

 

各教育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现启动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和个人,目前根据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要求(附件1、2、3),做好材料准备及报送,最终以最新发布文件为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在本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各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团体或个人。

申报条件:参照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

(一)纸质材料

《成果推荐书》(附件2)一式三份

《成果报告》(附件3)一式三份

《汇总表》(附件4)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成果推荐书》《成果报告》:单位简称-姓名-成果名称-成果推荐书(或成果报告)

汇总表:单位简称-汇总表

存储要求:每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

三、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5年4月18日前

报送方式: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推荐书、成果报告及汇总表(需盖章),需由各单位教科研负责人提交至学院教科中心各学段科研员(高中、一贯制及民办:陈旭宁,初中:杨彦星,小学及其他:张卫平,学前:李倪丹)。

 

青浦区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日

 

 

附件1:《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工作方案》

附件2:《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

附件3:《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报告》

附件4:《2025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

推荐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总结和展示近年来上海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率先达成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主要指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实现优秀成果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根据《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沪府发〔1998〕17号)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面向在本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各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团体或个人。

二、参评条件

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导向性、独创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对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政策、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操作方式、课件软件、教学案例等。学前教育领域,关注保教并重和游戏为基本形式的活动,实现科学保教。特殊教育领域,关注深化医教结合,提升各级各类特殊教育课堂教学有效性,探索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转变教育思想,探索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正确价值导向,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管理改革,开展质量保障与监控,实现教学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四)在探索教学研究,促进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为上海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的成果。

三、等级设置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设置特等、一等、二等3个等级。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要求在区域、上海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效果。申报成果必须经过至少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研究方案时间。只有经过4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才能获选一等及以上等级。

根据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情况,择优推荐优秀成果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要求

(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当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一项教学成果如果以团队名义申报,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得超过6人。如果以单位名义申报,申报成果的持有单位不得超过3个。

(二)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的教学成果,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三)在上海市2013、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已经获奖的教学成果,若无重大研究突破和新的实践探索,不能再次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遴选工作。各区申报单位、团队或个人,需向所属区教育局申请,由区教育局统一遴选排序后进行推荐。

上海市教委各直属单位、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对本单位的申报成果进行遴选排序后进行推荐。

(二)各区推荐的教学成果,集中报送到所在区教育局,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市教委各直属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可以直接将推荐的教学成果报送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六、材料报送

各项申报的教学成果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版成果推荐书、成果报告及汇总表。申报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的,须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后提交《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纸质文本7份,《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报告》纸质文本7份,《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排序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

(二)佐证材料。说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加盖成果持有者所在单位公章,并转化为电子版。

(三)电子版成果推荐书、成果报告。依推荐书、成果报告的顺序汇总为一个Word文档,并同时转化为PDF版本。

(四)提交方式。各项成果报送的纸质材料需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前提交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陕西北路500号)2607办公室。同时将推荐书、成果报告汇总版Word文档及PDF版本上传至以下网址:https://i-jxcg.shec.edu.cn。请各区、市教委直属单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将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发送至shaoxiao@shec.edu.cn,以便发放用户名、密码与操作说明。

 


附件2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成果持有者承诺书

 

在申报成果过程中,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

 

 

 

 

 

 

成果持有者签字:                                    

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章):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教学成果申请、推荐、评审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客观、真实地填写。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

2.成果完成者: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人姓名,并写上所在单位名称;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成果主持单位名称。

3.推荐单位:指上海市各区教育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各直属单位、上海市各高校及科研机构。

4.推荐时间:指推荐单位决定推荐上海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时间。

5.编号:由上海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办公室填写。

二、成果简介

1.研究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提出问题、开始研究日期;完成时间指解决问题、形成最终成果的日期。

2.成果概要:对成果的主要内容做说明,均应直接叙述,请勿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3.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阶段、所采用的方法等,问题要明确,思路、阶段要清晰,方法要有针对性。

4.成果创新点:对成果在实践中的突破、理论上的创新进行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相对独立。

三、成果应用及效果

1.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时间。

2.成果应用及效果:对成果的应用情况、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阐述。

四、成果曾获奖励情况

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所设立的教育教学奖励。

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1.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成果,在个人名义申报栏中填写。每项成果持有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2.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在单位名义申报栏中填写。每项成果持有单位不超过3个(含主持单位)。单位是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

六、成果内容获教学成果奖情况

已经获得过2013年、2017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2014年和2018年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请填写该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新的重大突破。

七、遴选意见

1.遴选专家组意见:由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复评专家组填写。内容指推荐的等级;专家组组长签字。

2.遴选委员会评审意见:由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委员会填写。


一、成果类别

(一)在下列所属基础教育阶段、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1—学前教育

□2—小学教育

□3—初中教育

□4—高中阶段教育

□5—特殊教育

□6—其他,如成果内容涉及上述两个及以上阶段或领域,或涉及基础教育与其他教育的衔接等

(二)在下列所属改革与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园保育教育

□02—幼儿园环境创设与资源利用

□03—幼儿园教育评价

□04—幼儿园教学研究与指导

□05—幼儿家庭教育指导

□06—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07—中小学课程开发与实施

□08—中小学教学方式、组织形式改革

□09—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10—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资源建设

□11—中小学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

□12—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13—特殊教育改革研究

□14—其它

(三)在下列所属学科或具体的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发展观察分析与指导

□02—幼儿学习与发展领域研究与实践

□03—幼儿园教育活动适宜性与有效性研究

□04—幼儿园一日生活组织与指导

□05—幼儿游戏研究与实践

□06—幼儿园保育教育综合改革

□07—活动区玩具教具材料与幼儿发展的适宜性

□08—幼儿园社区教育资源的研究与利用

□09—幼儿发展评价

□10—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评价

□11—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

□12—园本教研与教师专业化发展

□13—学前教育区域教研机制与教研网络建设

□14—面向家庭与社区的学前家庭教育指导

□15—0-3岁婴幼儿发展研究与指导

□16—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模式探索

□17—思想政治教育(德育)课程与教学

□18—综合实践活动 (含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

□19—语文教育

□20—数学教育

□21—外语教育

□22—历史教育

□23—地理教育

□24—生命科学教育

□25—物理教育

□26—化学教育

□27—科学与技术教育

□28—信息技术教育

□29—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

□30—体育与健康教育

□31—校本课程(含高中选修Ⅱ)开发与实施

□32—地方课程开发与实施

□33—中小学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改革

□34—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资源建设

□35—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36—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37—中小学教研机制、方式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

□38—关于小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39—关于中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40—关于中小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跨不同学段)

□41—特殊教育与康复结合的设计与实施

□42—残疾儿童发展与教育评价改革

□43—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综合改革   

□44—其它

四)在下列成果申报者类别中打“√”(限选一项)

□1—以个人名义申报         

□2—以单位名义申报

(五)成果内容是否获得过2013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打“√”)。 

□1—否

□2—是

(六)成果内容是否获得过2017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打“√”)。 

□1—否

□2—是

 

 

 


二、成果简介

成果名称

 

研究起止

时间

起始:

完成:

关键词(3-5个):

1. 成果概要(500字以内)

 

 

 

 

 

 

 

 

 

 

 

 

 

 

 

 

 

 

 

 

 

 

 

 

 

 

 

 

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800字以内)

3.成果创新点(500字以内)

 

 

 

 

三、成果应用及效果(800字以内)

实践检验时间

       月开始至     月结束

 

 

 

 

 

 

 

 

 

 

 

 

 

 

 

 

 

 

 

 

 

 

 

 

 

 

 

 

 

 

 


四、成果曾获奖励情况(限填3项)

时间

成果名称

奖项名称

获奖

等级

颁奖

部门

 

 

 

 

 

 

 

 

 

 

 

 

 

 

 

 

 

 

 

 

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不填写)

1. 主持人情况

   

 

 

出生年月

   

 

   

教龄

 

   

   

 

 

工作单位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邮政

编码

 

通讯地址

 

2. 其他成果持有人情况(一般不超过5人)

工作单位

承担任务及实际贡献

本人

签字

 

 

 

 

 

 

 

 

 

 

 

 

 

 

 

 

 

 

 

 

 

 

 

 

 

 

 

 

 

 

 

(二)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一般不超过3个单位)

1. 主持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 其它持有单位情况(一)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3.其它持有单位情况(二)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六、成果内容已经获得过2013年、2017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填写下表

该成果参评2013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情况(打“√”)

1参评并获得特等奖(   

2.参评并获得一等奖(   

3.参评并获得二等奖(   

4.未参评(   

该成果参评2017年上海市基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情况(打“√”)

1.参评并获得特等奖(   

2.参评并获得一等奖(   

3.参评并获得二等奖(   

4.未参评(   

成果内容已经获得过2013年、2017年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请填写该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新的重大突破(上述勾选“未参评”的无需填写此项)。

 

 

 

 

 

 

 

 

 

 

 

 

 

 

 


七、遴选意见

(一)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组长

签字:

 

       

 

(二)遴选委员会意见

 

 

 

 

 

 

 

基础教育上海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

签字:

       

 


附件3

 

   号:        

 

 

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

报告

 

成果名称: 

 

所属类别:

 

研究时间:

 

实践时间:

        

 

          

 

 

 

 

     

 

1.请客观真实地填写报告材料。

2.封面右上角的“编号”由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遴选办公室填写。

3.“所属类别”是指《申报表》中成果类别栏中的“所属改革与实践探索领域”,如:“幼儿园保育教育”等。

4.“研究时间”是指形成本成果的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

5.“实践时间”是指本成果在实验区(校)进行实践的时间,精确到“月”。

6.成果报告需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具体参照以下要点撰写: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7.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竖式装订;需签字、盖章的,打印或复印无效。

 

 

 


一、问题的提出

主要包括开展本成果研究的主要动因、力图研究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开展本研究的价值意义等(需阐明针对什么问题进行改革与实践探索以及为什么进行这一改革与实践探索)。

二、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主要包括本成果研究与实践的策略和方法、研究与实践的环节与过程等。

三、成果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本成果的理论基础、主要观点、实施策略、适用对象及呈现形式(实践模型)等,还需说明本成果在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上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破,以及本成果所具有的推广价值。

四、效果与反思

主要包括本成果解决的具体问题以及所取得的实际效果,还有哪些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等。



附件4

2025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排序

教学成果名称

申报单位/个人

所在单位

实践起讫时间

2021年参评上海市教学成果情况

一线/非一线

 

 

 

 

 

 

 

 

 

 

 

 

 

 

 

 

 

 

 

 

 

 

 

 

 

 

 

 

 

 

 

 

 

 

 

 

 

 

 

 

 

 

 

 

 

 

 

 

 

说明:1.“排序”是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所有成果按照质量高低进行优先顺序的确认,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待排序,一旦申报,不得更改;2.如果以个人名义申报,“所在单位”填写第一责任人的所在单位。3.若成果相关内容在2021年基础教育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参评,需要填写参评获奖情况,具体填写: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未参评。各申报单位需确保此部分填写准确。4.“一线/非一线”,直接填写“一线”或“非一线”,如果以个人名义申报,依据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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