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星期

校园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园新闻 > 正文
东方中学第七届名优教师2023年度履职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3-02-27    作者:东方中学

为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明晰名优教师职责,配合“双新”“双减”背景下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市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常态调研、区课程领导力项目等重点任务落实,东方中学第七届名优教师2023年度履职工作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东方中学1号楼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教师发展处主任凌晓燕老师主持,副校长闵宏伟老师、副校长毛金华老师、日出东方工作室负责人吴蔚老师及学校全体第七届名优教师出席会议。

会议共分两个场次,第一场为教学能手、教学骨干专场,第二场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专场。

教师发展处主任凌晓燕老师详细解读了《第七届名优教师2023年度履职工作提示》,从履职内容的六个方面对不同名优类别的教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科带头人应培养教学骨干、带领学科团队、开发培训课程、研究教改问题;示范教师应承担教学示范、带教青年教师、开展专题研究;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应承担教学示范、教学研究、校本研修等任务。

副校长闵宏伟老师就本学期名优教师教学示范和带教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他强调:名优教师要做好履职,做精履职,将教学示范与课题课例相结合,不仅要提升自身教育教学发展能力,还要起到辐射引领的作用。

副校长毛金华老师对本届名优教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珍惜“名优”称号,有“名优”思想,有“名优”大局意识;二是将常规工作与名优履职工作有机融合,捋顺、捋清两者关系;三是加强教科研与教学示范工作融合意识。

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我校第七届名优教师发展提供了平台,加快了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的进程。让我们东方教师在专业成长的大路上共同进步,勇毅前行!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52636号-20

地址:青浦区浦仓路88号   电话:021-59722654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