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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青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作者:东方中学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沪教委人【2019】56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基础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评聘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评聘条件

受理范围依照沪教委人【2019】56号文件有关规定。

评聘条件按《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条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完全符合56号文件中的评聘条件,其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学历、任职资格等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今年申报的教师其教科研成果须已通过上半年同行专家鉴定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2.个人申请和区级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以及无违纪违规、无违反师德规范的承诺等。经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考核、审核、公示后报区正高级教师推荐小组。

我区有11名推荐名额,4名推荐流动名额。区推荐小组对经学校考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教师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全面考核(包括随堂听课),根据评聘条件在下达的推荐指标内择优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正式推荐。

在推荐的总人选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正副职校长和书记、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0%,一线教师不低于60%,同一所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对任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有支教经历、有参与区有序流动经历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聘任为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4级岗位。各聘任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暂不作变更。

通过流动名额申报并评审通过的教师,须聘任到乡村学校或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担任正高级教师任教3年或以上。其中初中及以上学段的教师,须流动到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或初中乡村学校。已参与特级教师或特级校长流动,且2021年8月前尚未完成3年流动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流动名额。

3.根据56号文件精神,对高评委未获通过,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如新的一年在教育教学业绩或成果方面取得突出贡献,对本市基础教育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由本人申请,且经学校、区教育局推荐可连续申报。

4.为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评审申报人须签订《申报人承诺书》。

三、申报工作流程

根据教育信息化工作要求,本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和评审的形式,申报教师、学校须在“上海市普教教师职称评审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学校审核意见等,《申报表》及有关表格和汇总表等网上导出打印。

四、评聘监督

为保证评聘工作的规范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成立青浦区教师职务评聘纪律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监督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检查本系统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各级评聘机构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如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纪律监督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成员由区监察部门代表、区教育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纪律监督委员会任期为一年。

纪律监督委员会在接到签署真实姓名的申诉或检举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诉人或检举人是否受理的意见。受理后,纪律监督委员会应即刻进行调查。自受理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人或检举人处理结论。

纪律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党群科,电话:69713877。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五、日程安排

1.10月13日在“上海市教师职称评审平台”正式进行相关申报(学校给申报者注册时,一定要正确填写申报者的私人邮箱,不能用公共邮箱)(网址:http://pjzcps.seei.shec.edu.cn);平台资料下载栏已上传相关文件。

2.10月18日,各单位将申报教师花名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区教育局职改办。

3.10月21日前申报教师完成网上材料的填写申报、提交教学资源(按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资源要求,文件名:申报学科+单位编号+单位简称+姓名);各单位完成推荐并上交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申报者纸质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目录表),教学资源、推荐报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区教育局职改办;评审材料的要求原则上仅提供PDF版本,提供的PDF表格仅是样表,最终以网上打印出来的版本为准。涉及教研员、转评教师的一些申报表格请线下填写。

4.10月22日—10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5.10 月25日-11月5日,推荐申报教师上传教学资源至“海上名师坊”。逾期将不再开放上传。

6.11月6日区教育局将公示无异议申报者各类申报材料上报至市教育评估院。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点击下载:2021年正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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