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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教育系统岗位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作者:东方中学

教育系统各单位:

按照沪人社专[2012]56号“关于做好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沪人社专[2022]242号文件精神,以及区人社局关于晋升聘任的时限要求,为确保2023年岗位晋升聘任的正常进行,现就晋升工作部署如下:

一、个人提交岗位晋升申请

11月18日—11月25日,个人提交申请至基层单位岗位聘用小组。

单位告知全体教职工岗位空缺情况和各级岗位任职条件,个人依据条件申报相应岗位。(注:申报对象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原岗位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二、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

1、11月25日—11月29日,基层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中、高级岗位晋升人员、转岗人员)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目录表顺序整理。12月06日—12月08日,申报相关材料送职改办。

2、教育局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核。

三、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

1、基层学校根据各级岗位额度及分布情况和个人申报材料,规范审核程序,认真仔细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定岗位晋升人员候选人名单,初级岗位由学校审定晋升人员名单,中、高级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给教育局职改办。

2、教育局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符合晋升条件名单。

基层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依据“双控”原则(即实有人员聘用的结构比例必须控制在核准的专业技术高、中、初之间及高、中、初岗位内部各等级之间结构比例之内),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聘任需要,及时作好岗位调整(岗位借用与归还)。

四、完成中、高岗位晋升和转岗人员聘任及后续工资审批业务

经审定后,人事工作平台上完成岗位晋升,纸质材料交人事科(岗位变动名册表4份,备案表一人一表3份)。经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批同意,完成后续工资申报和审批业务。

五、其他

岗位聘用后需要变更聘用合同内容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教育局人事科

2022.11

附件文件:

  2023年岗位晋升材料(下发学校).rar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岗位空缺情况(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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