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青浦区东方中学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6-03-19    作者:东方中学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2026年3月19日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