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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作者:东方中学

青浦区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校教导处: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市里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各区教研室承担。现结合市相关通知精神将我区申报2017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2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教师进修院校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教研室组织至少有三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三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市级立项课题,则必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已立项的区级课题可申报市级课题。手头有未结题的课题不得再审报其他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上交资料及时间

1.《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表)

2.《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论证报告》(见附表)

上述材料纸质稿一式五份,放进材料袋里,材料袋封面上写明学校、学科、姓名、课题名称,并于2017年5月28日前交至李娜老师处。

上述材料电子稿放进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以“姓名-学科-学校”命名并于2017年5月28日前RTX发送给李娜老师.

2017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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