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星期

收费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收费公示 >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2016学年第二学期代办性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17-04-07    作者:东方中学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代办性收费公示

2016学年第二学期

一、   收费项目:

序号

项目

收费标准

依据

学校代办收费

收费对象

备注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100/学期

沪教委
[2013]80

100/学期

全体学生

学生自愿

多退少不补

2

校服费

每套不超过
300

学校自行向社会企业征订,数量、单价由企业、学校家委会协商

新生

学生自愿

据实结算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90/学年

0

全体学生

区财政
全额拨款

4

餐费

不超过
12
/

8.5/

全体学生

学生自愿,
据实结算

5

校车费

每月不超过
200

0

乘车学生

学生自愿,超过部分政府补贴

二、减免政策

执行“两免一补”、“营养午餐”等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三、监督电话

学校受理咨询、举报电话:59722083

青浦区教育局监督电话:69713786

青浦区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

 

分享到:
相关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东方中学  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52636号-20

地址:青浦区浦仓路88号   电话:021-59722654

技术支持:青浦教育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