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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东方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29    作者:东方中学

青浦区东方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

(2015年3月8日经东方中学五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为发挥班主任在立德树人和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考核、评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由校长室、德育处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实施。

2、班主任考核每学年一次,由考核小组提供考核结果,报校长室审批,按等级给予奖励。

3、每学年按考核结果评出优秀奖和合格奖。其中优秀奖占15%左右,奖励1000元;合格奖占85%左右,奖励800元。

4、如在一学年中班集体建设取得显著进步,各方声誉特别好,学校考核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班主任特别奖,给予特别奖励。

二、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1

班主任例会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10

2

班会课准时到岗,专课专用。每学期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并上缴详细教案。广播操、健康教育、国旗下讲话等时间准时到位。

10

3

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10

4

工作计划、总结等各类材料准时上缴,认真及时如实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籍卡》等有关材料。

10

5

组织好值周班工作,每天按时到岗,分工明确,做好巡视督促工作。

5

6

主动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工作。家访人次起点班每学期家访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二分之一(一年完成普访一次)。其他年级不少于三分之一人次,并记载好《家访记载册》。组织好家长学校活动,每学期至少为家长做好一次家教指导讲座,并上缴材料教案。积极与任科老师联系,协调。

15

7

积极开展班集体、班风建设,重视班干部培养,重视后进学生的帮教,有偶发事件及时向年级组长、德育处或分管领导上报,并及时处理,并有书面记录。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现象。

10

8

做好班级卫生、班容班貌工作。定期出好黑板报。

15

9

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让学生停课。

10

10

积极完成期初收费、课本发行、期末退费、每次考试的组织、考试纪律教育等有关工作。

5

注:考核小组按照班主任履职情况逐条打分。

三、说明

1、班主任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学年内存在师德问题的,取消考核。

2、因班主任的失职、渎职造成班级出现重大事故或班主任不能经常深入班级、关心学生,造成学生、家长强烈反响的,取消考核。

3、班级在学年内被评为市区级优秀班集体、校行为规范示范班或多次在卫生、黑板报评比和各项文体活动比赛中获优秀集体的,酌情加分。

4、本办法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青浦区东方中学

2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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