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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东方中学教职工会务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29    作者:东方中学

青浦区东方中学教职工会务制度

2015912日经东方中学五届三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1.      学校教职工大会通常安排在每周五第七节课后进行;国旗下讲话在每周一上午早操时间(临时安排除外);以及学校安排进行的各类集会活动等。

2.      教职工会议、大型集会或国旗下讲话期间要求各位教职工认真听讲,不做其他与会议或国旗下讲话无关的事项。

3.      收听报告、聆听发言、观看演出期间,教职工不要交头接耳,尊重他人,尊重自己,营造良好的氛围。

4.      教职工会议、集会或国旗下讲话期间,请将手机调于关机或震动档。

5.      教职工会议、集会或国旗下讲话期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6.      学校给予准时出席教职工会议、集会或国旗下讲话的教职工每次10元的奖励,若因私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则扣除一次会务奖励10元。

7.      若因私或无故缺席一次会议、集会或国旗下讲话,则不享受该次会务奖励,并将所缺席的该次会议时间计入当天考勤时间。若因私早退,则按早退时间计入当天考勤时间。

8.      若因工作需要有公事外出,则需向行政办公室相关负责老师请假。

青浦区东方中学

20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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