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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中学2017年度的教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作者:东方中学

各位老师:

2017年度的教科研成果申报现在启动。

1.你所申报的成果应为: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

2.申报时,请填写好《2017年度东方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另外申报表的电子稿RTX发送李娜老师,以便于资料的统计归档。)

3、上交申报材料截至时间:2018年1月10日。

4、可以申报的内容具体参见《青浦区东方中学教职工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细则(草案)》

2017.12.21

行政办

附件下载:

个人申报表

奖励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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