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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浦区首届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作者:东方中学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海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落实《青浦区关于落实上海市义务教育项目化学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实施方案》,自2020年以来,我区在义务教育阶段组织推动了项目式学习实践,学校和教师在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案例。为使实践案例能充分发挥效应,为更广大的教师共享,进一步助推项目式学习区域实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青浦区首届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校长、教师、教研员等。

二、案例类型

本次征集与评选活动的案例类型分为两类:

(一)项目式学习案例

1.活动项目。如在学校的各类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中开展的项目等。

2.学科项目。如基于学科概念、能力开展的各种微项目、单元项目、跨单元项目等。

3.跨学科项目。如STEM、地理生物项目、历史艺术项目等。

(二)项目式学习实践智慧

1.项目式学习的故事。如从教师成长、团队研修的角度,挖掘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指向教师专业发展的故事。

2.项目式学习的关键问题与关键策略。如围绕项目设计与实施的关键问题,提出个性化的理解和解决策略。

3.项目式学习推进工作中的机制变革。如学校或区域在推进过程中的管理模式或管理机制变革、文化整合等。

三、名额分配

原则上,在编教师数在5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5篇,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10篇,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不超过15篇,20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不超过20篇。

四、注意事项

1. 篇幅。每一篇案例或项目式习实践智慧应在4000-6000字左右。

2. 内容未在省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已经在市级项目案例评审中获奖的案例不作为本次征集范围。

3. 必要的引用材料(包括网络文字)务必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严禁抄袭。

五、工作安排

本次征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5月26日-7月5日,发布通知,学校开展征文评选活动。

2.7月5日之前,请各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汇总表、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照片与征文的电子稿,通过RTX打包发给区教科室各学段科研员(高中:李霞,初中:杨彦星,一贯制及民办:陈旭宁,小学及其他:张卫平,学前:黄开宇)。

电子稿命名要求:

汇总表的文件命名格式:单位(简称)-汇总表;

征文的文件命名格式:单位(简称)-姓名-征文题目。

打包后的文件夹命名格式:单位(简称)-篇数。

联系人:李倪丹,联系电话:59718171。

3.7月6日-7月10日,收集、汇总。

4.7月11日-7月15日,组织评选,得出区级一二三等奖。

5.7月16日-7月20日,开展拟推荐案例的针对性指导工作。

6.7月20日-8月5日,入选者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区教科室向市级推荐优秀作品。

附件:

青浦区首届项目式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学校推荐一览表

青浦区教育局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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